Wednesday, April 05, 2006

一個家的地方

有這樣的一個事件。

女朋友被身邊的朋友追問,為什麼不乾脆搬到男朋友家去,反要另租一個離男朋友家只5分鐘路程的單位。而男朋友也讓朋友追問因何讓女朋友另租一個單位,反正他們還是睡在一起,不管是在兩人之間誰的家裡。

男朋友的答案是,就算吵架了,可以有一個安身之所,有一個隨時可以透透氣,靜下來的地方。而且,也可以直接把他自己的單位當作工作間,工作完了也不用怎樣收拾,就直接回到她那邊的房子就可以了,方便得很。

女朋友很喜歡這樣的安排,可是她……還有一個理由。她需要一個屬於她自己一個的家,無論發生什麼事也是她可以躲起來的最後境地,一個私人遊樂場,一個躲懶窩。就算身邊所有人都離開,那一個地方還是屬於她自己一個的,不用因為任何變化而改變住所。最重要的是,沒有人可以叫她離開,因為那本來就是她的地方。她不願再被人叫她離開,也不想再次請別人搬走,只想就這樣簡簡單單的戀愛,安安靜靜的過生活。大概就是為了那點安全感,彰顯那點點自主權,才能顯現出她終於有了自己的生活吧。

人總想在自己的陰影中重新活出來,也許可以,也許不。但總要這樣的相信,願意尋找,終必尋著,快樂的生活。

2 Comments:
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不論是環境處境或心境,都需要有空間。

10:09 P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從現實來說,如果日後要結婚的話,怎麼辦?

其實,我覺得結婚也可以分開住,只是世俗難以接受罷了。

10:55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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